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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口种子种源免税政策管理办法出台

时间: 2012-01-16 12:18来源:农民日报 作者:钟财海 点击:

经国务院批准,近日财政部、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决定,“十二五”期间,对进口种子()种畜()鱼种()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(以下简称种子种源)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。

为加强管理,财政部、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《“十二五”期间进口种子种源免税政策管理办法》。

该办法指出,种子种源进口免税政策旨在支持引进和推广良种,加强物种资源保护,丰富我国动植物资源,发展优质、高产、高效农林业,降低农林产品生产成本,增加农民收入,改善人民生活。

该办法还明确了种子种源进口免税条件、种子种源进口免税申请、种子种源进口免税核定,以及监管、处罚等相关内容。

该办法有效期为201111日至20151231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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